临沂市兰山区:常态化评查提升办案质效
发布日期:2025-06-05 08:48
信息来源:张店区纪委监委
浏览次数: 字体:【

此前,临沂市兰山区纪委监委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,个别案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、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,暴露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、标准落实不够细致等短板。

为切实提高监督执纪执法质量,兰山区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将案件质量评查各环节具体化、制度化,让评查有规可依,严把案件质量关口,以刚性约束提升办案规范化水平。

该区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《案件质效立体评查及星级评定办法》,主要包括方式方法、评查标准、反馈整改、结果运用等6个方面内容,明确通过评查规范案件审理、审查调查工作质量,牢固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,实现案件质量全链条提升。通过常态评查、定期抽查、专项评查、全面评查相结合的方式,确保评查工作全覆盖。针对评查出的问题不足,实行“清单+底稿”方式及时向被评查部门单位和主管领导反馈,并适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“回头看”,抽查整改落实情况,形成发现问题、推动整改、跟踪问效的工作闭环。今年以来,通过一案一评查,发现有关问题41项,正在全面整改。

此外,该区纪委监委在坚持以制度规范案件评查工作的同时,注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纪法素养。针对评查中发现的短板不足,依托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、镇街纪(工)委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培训班等,已组织开展审查调查业务、审理业务专题培训5次,培训400余人次,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牢法治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。

“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。”兰山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,将通过构建科学完善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,持续深化“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”行动,不断推动案件查办工作提质增效。(来源:山东省纪委监委)


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

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