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所长、二级警长王宣涛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
发布日期:2020-09-29 15:34 信息来源:张店区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: 字体:【

日前,经淄博市纪委监委指定,张店区纪委监委对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所长、二级警长王宣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
经查,王宣涛违反政治纪律,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;违反组织纪律,违反议事规则,个人决定重大事项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,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高额利息;违反工作纪律,在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问题;违反生活纪律;违反国家法律法规,违反财经纪律,私设“小金库”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涉嫌贪污犯罪;在办理案件过程中,收受请托方财物,故意包庇违法犯罪人员,使其不受追诉,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涉嫌徇私枉法犯罪。

王宣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、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应予以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共张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张店区委批准,决定给予王宣涛开除党籍处分;由淄博市公安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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